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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1-10-1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南海校区党总支,各相关教工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严把党员入口关,现开展年度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专项检查,有关事项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2021年度的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

(二)抽查比例:学院交叉互查比例为10%,党委组织部抽查2%

二、检查安排

(一)学院交叉互查

1015日至19日开展,检查小组由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学生支部书记、组织员等组成。交叉互查分组如下:

第一组:人工智能学院工程技术学院(物联网学院)

第二组:经济管理学院—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第三组:机电工程学院(标准化学院)法律与行政学院(健康产业学院)

第四组:机器人学院—应用外国语学院

第五组:南海校区汽车工程学院—工商学部

(二)党委组织部抽查

1015日至19日抽查教工支部入党积极分子。1020日至22日在各二级学院交叉互查的档案之外,另行按照2%的比例抽查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的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三、检查内容

抽查采用等距抽样法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入党申请书

递交申请书年龄是否年满18周岁;递交申请书后一个月内的谈话记录;推优的相关表格及会议记录;党支部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记录;公示情况;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的会议记录,报上级党委备案的报告。

(二)入党培养登记表

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是相对应的人员填写,是否按时间和要求填写;各时间节点是否符合逻辑且正确。

(三)思想汇报

是否按季度提交、篇数及书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体现政治要求。

四、有关要求

(一)各党总支、各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积极配合完成检查工作。

(二)交叉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检查小组要及时将所负责抽查党总支的情况形成检查情况清单,重点列出所抽查单位存在问题,及时反馈被抽查党组织,并将问题清单报送党委组织部。

(三)存在问题的党组织须根据对照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档案完整。

(四)各党总支在1025日上午前将检查情况报告及问题清单报送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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