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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部分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1-09   点击数:

 

关于印发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部分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印发《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部分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中共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1月8日

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部分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和学校党委印发的《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1912日提拔的部分中层干部。(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客观全面、简便有效;

(六)考用结合、奖惩分明。

三、考核内容

考核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5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思想政治素质(15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各项决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各项建设任务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组织领导能力(20分)

熟悉和掌握本单位(部门)的业务,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平时注意调查研究,注重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针对工作中碰到的困难与问题,实事求是提出工作思路与措施,对所任职务具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工作作风(15)

坚持民主集中制,具有团队精神,能团结群众,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工作踏实,勤奋敬业,求真务实,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工作实绩(35分)

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履行所任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试用期间的重点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较好地落实了任职时提出的工作设想与措施,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

(五)廉洁自律(15分)

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四、考核程序及方法步骤

(一)组织领导。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直接领导,组织部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总结述职。考核对象要严格对照干部考核的相关内容和岗位职责,就履行职责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身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进行总结述职。考核对象要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和填写《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3),并按时间要求将材料交组织部(含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zzbgb@gdrtvu.edu.cn。述职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条理清楚,实事求是,切忌空话、套话,学校将于考核期间在校内办公网进行公示,考核对象同时在所在单位(部门)全体人员会议中进行述职。

(三)民主测评。校领导、考核对象所在单位(部门)全体人员、工作关系密切的单位(部门)的有关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数按照如下公式计算:民主测评分数=校领导测评平均分*40% 本单位(部门)人员测评平均分*40% 相关单位(部门)人员测评平均分*20%。民主测评表由考察组负责发放并回收交组织部。

(四)组织考察。考察组由学校党委委派,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听取试用期满的干部所在单位(部门)代表和工作关系密切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的意见,进一步了解核实被考核对象在试用期间各方面情况,并进行实绩分析。

(五)讨论决定。根据民主测评及考察情况,报学校党委审批,形成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称职、不称职。民主测评作为评定考核结果的参考,总分为100分,大于等于60分者方可评定为称职,小于60分者为不称职。

试用期满经考核认定为称职的即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试用期满经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取消其任职资格,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全面考核后,形成的考核结论性材料存入干部人事档案。

六、纪律与监督

(一)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和学校党委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办法》中要求的各项纪律条款执行。

(二)本次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全过程由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学校干部、群众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等行为,可向学校党委、纪委办公室或组织部检举、申诉。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3573870,电子邮箱:jwb@gdrtvu.edu.cn;组织部联系电话:83499629,电子邮箱:zzbgb@gdrtvu.edu.cn

七、本实施方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对象名单

 2.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

3.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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